109學年度起:

招收名額 150
申請資格 符合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三條規定
錄取方式及佔分比例 錄取方式:以審查資料為錄取依據 。
占分比例:100%。
其他
必修科目 知識論3學分 
形上學3學分 
倫理學3學分 
基本邏輯3學分  (以上限本系開設之課程)
選修科目 哲學專家專題 12學分
最低修習學分總數 24
備註 申請方式為上網登記,於本校行事曆規定申請截止前未上網登記者,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申請手續。查詢電話: (02)33663396

101~108學年度:

招收名額 不限
申請資格 符合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三條規定
錄取方式及佔分比例 錄取方式:就資料加以審查 。
占分比例:100%。
其他
必修科目 知識論3學分
形上學3學分
倫理學3學分
(以上限本系開設之課程)
邏輯 2學分以上 (限本校開設之課程)
選修科目 哲學專家專題 13學分(限本系開設之A,B,C群組課程)
最低修習學分總數 24
備註 申請方式為上網登記,於本校行事曆規定申請截止前未上網登記者,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申請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