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學系-桂冠獎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第十三屆「臺大學生哲學桂冠獎」徵文辦法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華民國111114日審議委員會通過

  • 宗旨

國立臺灣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鼓勵本校學生深入人文、社會、自然與生命教育之哲學思考,特設置「臺大學生哲學桂冠獎」(以下簡稱本獎項)。

  • 參加資格

    本校在學學生(包含學士班、碩士班、博士班。)

 

  • 徵文組別與題目

     1.人文組:AI畫作與人類畫作是否具有同等藝術價值?

     2.社會組:如果透過精神健康通行證(如psycho-pass)能有效預防犯罪,政府應不應該這樣做?

     3.自然組:如果虛擬實境(VR)中充滿快樂,現實生活中充滿痛苦,該如何選擇?

     4.生命教育組:我們是否應該賦予動物公民權?

 

  • 徵文組別、獎項、名額與獎金

  人  文  組:首獎1名,獎金三萬元;貳獎1名,獎金二萬元;三獎1名,獎金一萬元;佳作2名,每名獎金五千元。以上獎項皆贈獎狀一幀。

  社  會  組:首獎1名,獎金三萬元;貳獎1名,獎金二萬元;三獎1名,獎金一萬元;佳作2名,每名獎金五千元。以上獎項皆贈獎狀一幀。

  自  然  組:首獎1名,獎金三萬元;貳獎1名,獎金二萬元;三獎1名,獎金一萬元;佳作2名,每名獎金五千元。以上獎項皆贈獎狀一幀。

  生命教育組:首獎1名,獎金三萬元;貳獎1名,獎金二萬元;三獎1名,獎金一萬元;佳作2名,每名獎金五千元。以上獎項皆贈獎狀一幀。

  • 審議機制

1.審議程序共分形式審、初審及決審三階段,由審議委員擔任評審,名單於評審結果揭曉時一併公布。

2.評審過程中,為求公正原則,所有投稿論文均採匿名審查,投稿作品收到後立即進行密封編號,作者與評審委員之資料均妥善保管並保密。

3.各組投稿作品如有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,獎項得從缺,缺額可跨組流用。

六、作業期程

  1. 公布題目:11111 7日。
  2. 收件時間:112 3 1日起至112 3 24日止;

親送文學院辦公室或哲學系辦公室,郵寄則以郵戳為憑。

  1. 公告名單:112 524公告入圍名單。
  2. 頒獎典禮:112 531(週三)晚上18:00,文學院演講廳。

 

七、投稿方式:

  1. 投稿作品應以通俗文字進行嚴謹論辯,無須文獻、註解等學術格式。
  2. 投稿作品限中文寫作,每篇5,000字以內,首頁首行為徵文題目(新細明體18號字);以Word檔案格式製作。為求審查客觀,文中請勿出現任何可辨識作者之內容。
  3. 版面及規格:A4紙張直式橫打,每頁需加註頁碼。字型為新細明體,引號使用「」;字級14號字,固定行高20pt。引用英文之字型一律為Times New Roman。
  4. 投稿作品須獨立完成並為首次發表,不得於任何媒體、網路、出版品或國內外任何刊物中刊載,並保證無抄襲、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損及學術倫理等情事。若有上述情事一經發現,取消資格並自負文責。
  5. 投稿時請備齊報名表乙份(報名表可至https://www.philo.ntu.edu.tw下載)、作品乙式2份裝入大型信封袋,信封正面註明『第十三屆臺大學生哲學桂冠獎』字樣及徵選組別(人文組/社會組/自然組/生命教育組);於112324下午17時前,送達文學院辦公室(羅斯福路4段1號校總區)或哲學系辦公室(思源街18號水源校區)。郵寄請以郵局『掛號』寄至「106319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臺灣大學哲學系辦公室」,民間快遞請寄至「100047台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8號臺灣大學哲學系辦公室」。信封上註明『第十三屆臺大學生哲學桂冠獎』字樣及徵選組別(人文組/社會組/自然組/生命教育組)。作品電子檔案請以附件(word檔)寄至ntuphilolaurel@ntu.edu.tw。投稿作品恕不退件,請自行保存底稿。
  6. 洽詢電話:3366-3396,聯絡人:陳麗卿。

八、得獎事宜:

  1. 各組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保有任何形式(如外語翻譯、中文繁簡字版、數位化、公布上網、光碟、有聲出版、書報雜誌)推廣、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,不另外支付酬勞或版稅,但各作者仍享有其著作財產權。
  2. 得獎者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、照片、得獎感言,並配合頒獎事宜。
  3. 得獎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由主辦單位先行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。
  • 注意事項:

1.每人每組限投稿一篇,每稿限投一組,但可同時參加不同組別。

2.得獎作品如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等違規情事,或因著作權糾紛涉及訴訟,經法

  律程序敗訴確定者,取銷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及獎項等。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,

  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。

3.在得獎名單尚未公布前,作者不得將同一作品發表或參加其他徵文比賽,否則主辦單

  位有權取消其資格。

4.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文辦法,對審議委員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。

5.本獎項規範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中,不另行通知。

6.活動網址:https://www.philo.ntu.edu.tw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