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學年度「林梅獎學金」申請公告

凡本系學生符合以下條件者得申請本系所設置之「林梅獎學金」:
1. 
本系(含雙修)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(包含前一學年為本系學士班學生之碩士班一年級研究生)。
2. 
前一學年成績之等第績分平均(GPA)在3.0以上。
3. 
曾修習本系必、選修哲學課程三門以上。
4. 
曾修習希臘文、拉丁文、法文或德文課程,且成績之等第績分平均(GPA)在2.7以上。

有意申請者請於1030日以前將所需資料送交系辦公室。

系辦公室啟

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林梅獎學金設置要點林梅獎學金申請表(請點選)